根据《泉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17〕286号)、《泉州市人社局、税务局转发省人社厅 税务局关于明确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具体问题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4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要求,2026年1-3月,经审核及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通过,颜巧玲等11名人员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拟发放补贴共计18000元。
现将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0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82664,059523878228。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编:362600)
附件:失业保险技能提升拟补贴人员情况表(2026年1-3月)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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