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4-00033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4〕23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2
桃城镇,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际考核激励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3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际考核激励资金)100万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附件1)、绩效目标表(附件2),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际考核激励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际考核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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